高流镇中心小学加强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高流镇中心小学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
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告知学生和家长,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的需求的,需经学生家长同意,并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
确需带入校园的手机,进校后,需将手机关机后交于班主任,放入“手机保管处”统一保管(由刘波负责),禁止带入课堂,建立存取与使用记录。
二、具体管理措施。
1.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学校在门卫室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2.班级成立督察小组,如发现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告知班主任、科任老师或向德育处举报,德育处有专人负责处理。
3.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所有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加强教育引导。
通过国旗下讲话、班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四、做好家校沟通。
学校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通过班级微信群及学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家长讲解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与家长共同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
学校指导各班级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德育处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手机管理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戴广东
副组长:周江华
组员:曹静、夏红莹、刘波、李雪、汪龙龙、以及各班主任
新沂市高流镇中心小学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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